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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设置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9 ]

中共太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太白县监察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机构为: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办列入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设在县纪委。

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委机关保密、密码管理和印章保管使用工作;负责委机关档案工作;负责委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会等工作;对接市纪委办公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监督考核、工资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管干部的廉政回复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对接市纪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等。对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统一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镇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报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综合考评等职责;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谈话点和办案场所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对接市纪委信访室、案管室、信息保障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依规监督和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指导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及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全县各级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负责初核了结卷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督查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负责镇、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的协审工作;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工作;负责自办案卷的统一管理。对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机构及监督范围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11个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委党校、县扶贫办、县残联、县供销联社11个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局、县科协11个单位。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宝鸡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10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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