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正文


太白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09-16 | 浏览:次 ]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太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太白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应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3.县政府文件;

4.县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7.县政府人事任免信息;

8.县政府工作信息;

9.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监督检查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太白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一)太白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主动公开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1.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2.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公开方式

太白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aibai.gov.cn)、“太白发布”微信微博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知晓的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可根据《太白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三、十四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在线提交。

②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信函、传真、电话形式向县政府信息办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太白县东大街12号县政府大院

收信人:太白县政府办公室

邮编:721600

2.申请的受理

①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实行分级受理的方式分别进行。属于县政府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答复的事项,申请人向县政府办公室申请;属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应直接向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申请。

②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2.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太白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太白县东大街12号

联系电话:0917—4956931

办公传真:0917-4951030

电子邮箱地址:tbxx0917@163.com

四、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版权所有:中共太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白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太白县城
电话:0917-4951162   邮编:721600    陕ICP备200029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