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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以制度促规范 推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 高质量发展

[ 信息来源:太白县纪委监委 | 作者:毕超 | 发布时间:2021-04-01 | 浏览:次 ]

为了切实落实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整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室组”联动监督、“室组镇”联合办案机制发挥效能,太白县纪委监委印发《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分类考评,落准考核“指挥棒”。按照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增强合力、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7个镇、4个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整合划分为三个审查调查协作区,由委机关班子成员包抓,统一纳入考核范围。《办法》将被考核单位分为两大序列,乡镇纪委(派出检查组)为第一序列、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第二序列。各纪检监察室则在参照此《办法》执行的基础上,结合协作区联系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定。

优化指标,设置考核“定盘星”。《办法》将考评计分设置为基础分、加分、减分、定性评分四项。基础分则根据各被考核单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开展以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计算得分;加分事项主要从案件办理时效性、办结率、办案人员抽调、案件质量、工作调研或经验材料被中省市采用等方面进行加分;减分事项主要从信访件办理及问题线索处置上报不及时、落实工作不力、不按规定报批或不按要求备案等方面予以相应减分;定性评分则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机关相关室部根据被考核单位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的予以打分。

强化运用,树立考核“风向标”。考核结果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列入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评选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对于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移交委机关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处置。

“我们将严格对照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公平的开展考核工作,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使考核结果在运用中发挥价值,切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太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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