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从即日起县委派出专项巡察组对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谷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轮巡察,将重点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要求、职能部门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等情况,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请到有关部门反映。
巡察期间,县委专项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处、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县委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
办公地点:太白县纪委三楼
联系电话:15319196027
电子邮箱:tbxwxcz1@163.com
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巡察组在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金谷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设立意见箱。
特此公告
中共太白县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