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张伯行居官清正廉明,在福建巡抚任上,写了一篇《禁止馈送檄》,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全文仅56字,共用了8个“一”字: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去。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人们誉为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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