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 页 >> 业务之窗 >> 审查调查 >> 正文


靖口镇大地岭村党支部副书记胡红星、原焦家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信息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10-14 | 浏览:次 ]

靖口镇大地岭村党支部副书记胡红星、原焦家山村村委会主任陈林违规使用项目资金问题。靖口镇焦家山村在实施人饮水毁修复项目时,陈林、胡红星和项目施工老板商定从项目款中给村上返还8000元,用于村上日常维修供水管道等支出,开支情况未公开公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胡红星、陈林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版权所有:中共太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白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太白县城
电话:0917-4951162   邮编:721600    陕ICP备200029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