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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四“注重”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 信息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21-07-02 | 浏览:次 ]

太白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四个注重”做实做细案件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

注重事实认定。对照审查调查认定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重点围绕违纪违法事实是否表述清楚、证据收集是否客观全面进行审核,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违纪违法事实以及其他直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情形,坚决退回补证完善。

注重程序规范。对移送审理案件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既对调查所认定的事实、取得的证据和定性、处理建议进行审理,又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证据材料调取、涉案款物管理处置等关键程序和环节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案件办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法)。

注重沟通协调。在坚持查审分离的基础上,对复杂疑难案件通过组织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同时,建立外部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与司法机关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方面的协作配合,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质量。

注重定性处理。在全面细致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准确运用党纪法规,提出定性量纪意见,经分管、协管领导召集审理室全体人员集体审议后形成审理报告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议,严防处分畸轻畸重、条规适用不精准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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