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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信息来源: 本站|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19-05-05 | 浏览:次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凤翔县低保中心主任李勤发在低保年审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李勤发对县低保年审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复核把关不严,入户抽查率低,动态调整不及时,导致5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通过年审。2018年11月,李勤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麟游县崔木镇武装部长牟少峰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牟少峰作为崔木镇下王村包村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5.12万元扶贫资金被套取。2019年3月,牟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蒲村镇令家村党支部原支部委员令宏哲违规扣留贫困户合作医疗补贴退费等问题。2017年12月,令宏哲违规扣留本村5户贫困户合作医疗补贴退费和27户群众独生子女保健费共0.71万元。2018年12月,令宏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退赔。
凤县留凤关镇沙家寺村九组原组长徐从发违规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问题。2008年至2017年,徐从发违规领取本村五保户李某和村民鲜某国家退耕还林补贴共1.77万元。2018年12月,徐从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退赔。
通报指出,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促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及时问责,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对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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