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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执法小故事(四则)

[ 信息来源: 秦风网|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2016-12-06 | 浏览:次 ]

石奢纵父自刎

战国时期,楚国有一个宰相叫石奢,他为政清廉,刚直不阿,不媚权贵,不徇私情。有一次,他带着随从去地方巡视,半路上看见一个人行凶杀人后逃跑,他就下车亲自和随从一起追捕凶犯。快抓到凶犯时,他发现原来是自己的父亲。他既愤怒又羞愧,就命令下属不要再追了,放走了他父亲。

回朝后,石奢把自己捆绑起来,请求司法部门处置,并派人对楚王说:“杀人的凶犯是臣的父亲,如果臣抓住父亲,将他治以死罪,这样虽然可以建立自己的政绩,显示自己的刚正无私,但这是不孝的。臣废弃法律而放跑了凶犯,这是不忠的。臣的罪应当判处死刑。”

楚王爱惜石奢的才能和品德,将他传去,说:“你不要自责。我知道,你当时追捕凶犯没有追上,这不应当治罪。你继续处理政事吧。”石奢说:“不放跑父亲,就不是孝子;不遵守国家的法令,就不是忠臣。大王您赦免了我的罪,这是您的恩德;伏法而死,这是臣的职责。”最终石奢没有接受楚王的宽赦令,自刎而死。(选自《史记•循吏列传》)

苏章治罪故人

苏章是东汉时期扶风郡平陵人,任冀州刺史。他有个老朋友任清河郡太守。有一次,苏章在巡行察访中发现清河太守有贪污受贿行为,就设宴请太守。席间,苏章谈笑风生,叙述两人往日的深厚交情,太守高兴地说:“人们都只有一个天,惟独我有两个天。您就是我的第二个天,您对我的恩德太大啦!”苏章说:“今晚我苏章与老朋友饮酒,是私人交情;明天冀州刺史在大堂办案,是秉公执法,二者并不相干。”第二天,苏章将太守传到大堂,一一揭露他的罪行,并判了他应得的刑罚。此后冀州境内都知道苏章不徇私情,人们对他肃然起敬。(选自《后汉书》)

李元判重南山

李元纮是唐朝京兆万年(今西安市临潼区)人,担任雍州司户。当时太平公主与寺院僧人为争夺一个大石磨打官司,这正是公主得到皇上信任而权势显赫之时,朝廷百官都迎合她的旨意。元根据实情将大石磨判给了寺院的僧人。窦怀贞任雍州长史,是李元的上司,他非常惧怕得罪太平公主,敦促元改判。元坚决不同意,并在判决书上批字:“终南山也许可以移动,此判是永不改动的!”元刚正不阿,不屈不挠,窦怀贞拿他没办法。(选自《旧唐书》)

刘肃不屈主上

元朝时,刘肃任尚书省令史,当时有一伙盗贼偷了朝廷内库所藏的贡奉丝帛和珠宝。盗贼很久没有抓到,主办案子的就抓了一些买卖珠宝的经纪人和管仓库的官吏,将他们屈打成招,共牵连11人。刑部在审议此案时,都主张判这些人死刑。刘肃觉得此案有冤,坚持说:“认定他们是盗贼,但没有找到赃物,又缺乏其他证据,仅凭口供就杀了他们是不妥的。”刘肃的话传到皇上那儿,皇上十分恼怒,认为刘肃替盗贼辩护。有一个皇上的亲信侍者夜里悄悄进见刘肃,告知了皇上的意思。刘肃说:“审理辩析冤案,是我的职责。为了顾及自身利益而枉杀11个人的生命,这怎么能行呢!”第二天,他在讨论案子时,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辩析得更加有力。右司郎中张天纲对刘肃说:“我为你上奏皇上申辩。”张天纲的奏本呈上后,皇上醒悟了,被冤的11个人终没有被处死。(选自《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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